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7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就股权激励回购事宜相应调整注册资本并修改章程,同意公司总股本减少至646,051,647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646,051,647元,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修改。该次章程修改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近期接地方有关部门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公司党建工作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经讨论,拟将党建内容在本次章程修改中一并修订,因此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进行调整。调整为:议案一:《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从646,076,564元减少至646,051,647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第八章内容以及涉及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载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7。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