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0587 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 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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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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