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14:30在西安市东
新街319号陕西人民大厦会展中心二楼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2月
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2月11日15:00至2018年2月1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建武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刊登了《西部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1,904,461,26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846%,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899,756,618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250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704,642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134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0人,拥
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40,870,41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28%。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表决事项):
议案1.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18年度自营业务规模及最大亏
损限额控制指标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04,461,2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40,870,4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提请审议更换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04,461,26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40,870,4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何锐律师、王春雷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西部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部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