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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9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8-102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21日。

2、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数量为650,000股,占公司A股股本总额约0.0946%,占公司A+H股本总额约0.0733%。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3名。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授权,现按照《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1、201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6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事项。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6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16年11月17日,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授予日为2016年11月8日,授予对象332人,授予数量1,814万股,授予价格8.71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11月18日。

6、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杨喜朋等5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因此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71元/股。

上述回购注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于2016年7月11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共4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3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8、2017年11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解锁数量5,115,000股,解锁激励对象人数为316名。

9、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23日、2018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及第六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于2018年4月19日

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17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137,000股,本公司总股本从888,237,102 股减至887,100,102 股。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一)锁定期已满

根据《激励计划》,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2017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锁。解锁具体安排为:

解锁期

解锁期解锁时间可解锁比例的上限
第1个解锁期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2个解锁期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50%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9月28日,对此公司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情形: 1、最近1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1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1)业绩考核指标以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相对于201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2)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12.30%。 (3)锁定期及解锁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以上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公司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4亿元,相比2015年增长55.71%,且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3.80亿元;公司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25%。综上所述,公司达到了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前一个会计年度考核分数大于或等于70分且考核等级为A-D级。47名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名激励对象2017年度未达到股权激励绩效考核指标,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43名激励对象满足解锁条件。(注)

注:鉴于原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名激励对象2017年度未达到股权激励绩效考核指标,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此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人数为43名。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三、本次解锁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21日。

2、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数量为650,000股,占公司A股股本总额约0.0946%,占公司A+H股本总额约0.0733%。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3名。

4、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职务获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股)第一期可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剩余未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谭侃董事长240,000120,000120,000120,000
核心骨干员工共42人1,060,000530,000530,000530,000
合计1,300,000650,000650,000650,000

根据《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二期解锁。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因此第一期可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0,000股。

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相关规定要求,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激励对象中董事长谭侃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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