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龙泉”)生产经营融资所需,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其提供人民币6,000万元的融资性担保,为其融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三年。
2018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名称: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2、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滨江二路98号3、法定代表人:刘长杰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5、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预制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安装;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和销售;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常州龙泉总资产28,445.66万元,净资产22,731.06万元,资产负债率20.09%;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1,362.55万元,利润总额-1,932.64万元,净利润-1,928.9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常州龙泉总资产35,436.99万元,净资产21,224.97万元,资产负债率40.11%;2018年1-9月营业收入24.26万元,利润总额-1,499.58万元,净利润-1,506.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担保决定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的担保总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500万元(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0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