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1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
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其胜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盛杰等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必控科技”)32名股东购买必控科技68.1546%股份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拟对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融资总额由20,500.00万元缩减至13,381.34万元;
(2)取消使用7,118.66万元用于四川电磁兼容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本次
调整后的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及本次交易并购整合费
用(含中介机构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构成对本次资产重组方案
的重大调整的议案》
本次交易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中,募集配套资金的融资总额由
20,500.00万元缩减至13,381.34万元,属于调减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公司拟取消使用
7,118.66万元用于四川电磁兼容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属于对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的调整,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方案的重大调
整的情形。综上所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本次调整不构成对资产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8年2月
22日至2019年2月21日),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2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8-0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