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7 日 11:00 在公司 3 楼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以通讯、邮件等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明丽女士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为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周继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以下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1359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3113.2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596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23113.2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13596 万股。 通股 23113.2 万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召开,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中小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