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
(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星
期一)下午3:00至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3: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28号克明
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检验大楼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王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11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150,434,94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353%。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0,245,342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77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9,600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启元律师事务所刘中明、
谭闷然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
网络投票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逐项表决如下: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50,434,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1.02.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50,434,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150,410,5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838%;
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1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87.1376%;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数的 12.86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1.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150,434,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1.0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 150,434,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1.06.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150,434,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434,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上述议案已经 2018 年 0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 。 相 关 公 告 已 于 2018 年 04 月 28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 :
//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刘中明、谭闷然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