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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5)。经事后核查,通知内选
举监事会应选人数有误,对该公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正文内容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 4、议案 5 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分别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监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
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00                                                                     √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2.00                                                                     √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3.00                                                                     √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6)人
    4.01        选举何亚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何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林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胡益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5        选举徐智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6        选举宗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3)人
    5.01        选举王雪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选举陶学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3        选举谢庆红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3)人
    6.01        选举尹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6.02        选举张娟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正文内容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 4、议案 5 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分别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
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00                                                                     √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2.00                                                                     √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3.00                                                                     √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6)人
    4.01        选举何亚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何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林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胡益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5      选举徐智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6      选举宗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5.01      选举王雪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选举陶学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3      选举谢庆红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6.01      选举尹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6.02      选举张娟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附件二更正前: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
 1.00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2.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
 3.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6)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选举票数
  4.01    选举何亚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何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林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胡益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5    选举徐智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6    选举宗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                选举票数
  5.01    选举王雪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选举陶学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3    选举谢庆红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选举票数
     6.01    选举尹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张娟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6.02                                                                √
             事
    注:
    1、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对本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4 及议案 5 选举董事和监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
    4、对本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4 表决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累积投票表决;
    5、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
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监)事候选人;
    6、请在本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4 及议案 5 相关表决事项栏目对应表格内填写票数,请在除议案 4 及议案 5 之外的其他议
案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直接投票表决;
    7、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更正后: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
    1.00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2.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
    3.00                                                                 √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
    4.00                                                         应选人数(6)人            选举票数
            事
    4.01    选举何亚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何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林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胡益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5    选举徐智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6    选举宗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选举票数
    5.01    选举王雪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选举陶学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3   选举谢庆红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选举票数
    6.01   选举尹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张娟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6.02                                                              √
           事
    注:
    1、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和监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
选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公司对上述更正事宜给投
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更正后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附后。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16 日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
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五)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28 日(15:00)—2018 年 6 月 29 日(15:00)。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6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1 选举何亚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何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林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胡益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 选举徐智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 选举宗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1 选举王雪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选举陶学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 选举谢庆红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01 选举尹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02 选举张娟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因此,独立董事陶学明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18
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书》。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 4、议案 5 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分别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
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4、议案 5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7 日、
6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及披露文
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00                                                                    √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2.00                                                                    √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3.00                                                                    √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6)人
           4.01       选举何亚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何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林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胡益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5       选举徐智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6       选举宗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5.01       选举王雪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选举陶学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3       选举谢庆红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6.01       选举尹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6.02       选举张娟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登记手续;
   C、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D、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高峰、张娟娟
   联系电话:028-85366263
   联系传真:028-85370138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 号
    邮政编码:610045
   参会费用: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1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1”,投票简称为“利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如适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用等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 6 位)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6 的乘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用等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 3 位)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积。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用等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 2 位)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2 的乘积。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
○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 托 人 姓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
   1.00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2.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
   3.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6)人            选举票数
    4.01   选举何亚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何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林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胡益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5   选举徐智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6   选举宗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选举票数
    5.01   选举王雪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选举陶学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3   选举谢庆红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选举票数
     6.01   选举尹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张娟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6.02                                                             √
            事
    注:
    1、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和监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
选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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