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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关于公司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解决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解决的进展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提示公司存在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18年5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公司违规事项提出了《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42号),2018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5),2018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通过上述公告和关注函回复,公司披露了违规事项的具体情况和控股股东解决违规事项的相关承诺。之后,公司及控股股东本着维持上市公司稳定,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与相关方积极磋商,寻求解决相关违规事项。

2018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2018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明确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在与相关债权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已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达成整体债务解决方案,且方案已经通过中国东方的内部审核通过。

2018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解决及重大资产重组推进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详细披露了违规事项及股东债务解决的整体进程。

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和相关债权人的共同努力下,各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完毕相应的审批手续,其中针对上市公司违规事项相关的债务已经得到偿还,上市公司的违规事项已经得到解除,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已解决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

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披露了公司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2日未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即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指定的自然人刘胜渝、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提供了2,400万元、3,000万元借款,合计5,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2%)。2018年4月28日,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向公司出具承诺其将于2018年5月26日以前无条件偿还上述资金。

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的通知及转账付款凭证,卓越投资已经归还公司5,400万元。经向公司财务查询核实,该笔资金已于2018年5月28日到账。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等所涉债务已经得到清偿(一)违规情况说明1、违规开具票据情况

根据2018年6月2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自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在未经公司正常审批流程情况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通过公司招商银行网银系统对其指定的第三方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违规商票”)。截至目前,公司尚存在承担兑付义务风险的违规商票(已融资/贴现但尚未承兑)金额 为36,180万元。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根据2018年6月2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未经公司正常审批程序,以公司名义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的自身债务提供担保。截至目前,公司违规担保的本金余额为15,300万元。

(二)所涉债务确认及偿还针对上市公司违规事项涉及的债权,上市公司违规事项相关债权人与卓越投

资就相关债权本金和利息进行了确认,除一户债权人债务已经清偿外,其他所有债权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于2018年7月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明确了债务关系和金额,并同意在债务本金得以清偿的前提下,利息、罚息等款项予以免除。

2018年8月13日至8月15日,违规事项相关债权人与中国东方天津分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天津再次确认了债务本金、还款账户等信息,并签署了相关的确认文件。

2018年9月28日,东方资产天津分公司在履行完毕总部的决策程序和相关审批程序后,根据前述债务清偿协议和相关确认文件,代卓越投资向上述相关债务人进行了债务清偿。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的违规事项全部妥善解决,根据债务清偿协议,相关债权人也将尽快解除对上市公司资产、账户的查封和冻结情况,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较好的履行了其出具的消除违规事项的相关承诺,上市公司未因违规事项造成实质性的损失。

近日,上市公司年报会计师已开始对违规事项消除进行专项核查,待专项核查后出具相关核查报告。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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