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的《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管理的目的,对公 司工作履行必要监督和提供建设性意见。现就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成立并购基金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并购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 要,借助专业投资团队推动公司投资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充实公司 竞争实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审议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运作规范指引》、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事项,并将本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卫祥云 、王远明 、何进日 。 2018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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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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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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