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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1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31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30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7 号楼博彦科技大
厦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43 名,代表股
份 145,442,9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6380%。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名,代表股份 138,400,20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26.2997%;其中,1 名中小投资者参加现场表决。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39 名,代表
股份 7,042,7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8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
投资者为 39 名,代表股份 7,042,7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83%。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
议案 :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73,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9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73,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83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议案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73,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9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73,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83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2 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4 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5 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88,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187%;反对
6,946,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764%;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4637%;反对 6,946,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4439%;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7 转股期限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4,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86%;弃权 8,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4,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756%;
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0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11 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12 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15 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16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18 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19 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9,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57%;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95%;弃权 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2163%;反对 6,96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912%;
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8,754,8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015%;反对
6,688,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59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2.9255%;反对 6,688,1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74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83,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153%;反对
6,959,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3986%;反对 6,959,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01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83,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153%;反对
6,959,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3986%;反对 6,959,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01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83,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153%;反对
6,959,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3986%;反对 6,959,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01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83,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153%;反对
6,959,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3986%;反对 6,959,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01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8,483,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153%;反对
6,959,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3986%;反对 6,959,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01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
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8,537,4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521%;反对
6,905,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4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951%;反对 6,905,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904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杜莉莉、潘继东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
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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