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杨家锦、张志飞、于坤元已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此后无正文,为签字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谢德仁 刘瑞 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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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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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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