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冷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提名冷茜为董事 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冷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上述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征得被 提名人本人同意。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冷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冷茜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冷茜为公司董 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任 辉 邸晓峰 佐 卓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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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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