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赞宇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03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2017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
银军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赞宇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主管、骨干员工、核心管理人员和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
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
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发表了核查意见;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对本次股权激励发表了法律意见。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
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赞宇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本次修订使实施过程更
符合公司具体情况,无其他实质性修改。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
意见。
    关于本议案,详见 2017 年 8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版)》公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
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
公告。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