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审阅 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制度的规定,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助于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更加公 允地反映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2017 年度经营业绩。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跃先 游宏 王良成 二○一八年二月十一日
成都路桥: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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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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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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