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前任董事高菁于2018年12月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职,其辞职申请于董事会收到申请后生效,目前公司董事人数少于章程规定的9名,经控股股东西藏达孜映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栾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栾琳女士简历见附件。此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栾琳女士简历栾琳,女,1979年出生,美国杜克大学电子与计算工程专业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1月至今,任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副院长;2014年8月至今,任光启科学有限公司行政总裁、执行董事。
栾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达孜映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深圳光启合众科技有限公司 15.79%的股权,除上述关系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