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19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选举夏小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夏小清女士将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夏小清女士: 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采购部,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计划财务室。现任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披露日,夏小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夏小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