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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31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9-03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7月30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5名董事现场出席,张喆民先生、葛晓奇先生、曾剑伟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林金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5人组成):林金锡(召集人)、林金汉、葛晓奇、曾剑伟、刘金祥;

审计委员会(4人组成):刘金祥(召集人)、刘芹、葛晓奇、曾剑伟;

提名委员会(4人组成):葛晓奇(召集人)、曾剑伟、刘金祥、林金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人组成):曾剑伟(召集人)、葛晓奇、刘金祥、林金汉;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林金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刘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证券事务部的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刘芹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19-88880023传真:0519-88880017电子邮箱:lq@czamd.com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刘芹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倪红霞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亚玛顿”)的申请,为拓宽融资渠道及满足日常经营需求,贵安亚玛顿拟向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安新区支行申请授信,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述银行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简历林金锡先生:195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0年-1996年任职于常州玻璃厂,1996年至今担任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创立发行人前身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2009年被中国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聘请为副会长、2017年被聘任为常州市光伏行业协会会长。2010年获常州市科技局、常州市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金奖。2011年被评为“常州市杰出企业家”、“常州十佳优秀科技工作者”。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披露日,林金锡先生通过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816.85万股,与林金汉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金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林金汉先生: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1988年担任江苏化工学院教师,1988年-1991年就读于上海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并取得硕士学历,1991年-2010年3月担任广州爱先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三等奖;2005年及2008年二度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08年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林金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0万股,与林金锡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金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刘芹女士: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曾任江苏昊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截至披露日,刘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倪红霞女士:中国国籍,女,1979年8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7月至2012年9月,在无锡尚德太阳能有限公司从事采购等供应链方面管理工作;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在无锡艺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从事采购、仓储、物流等供应链方面管理工作;2014年5月至2017年9月,在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采购及管理工作;2017年10月至今,在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内控、内审、环保、安全等方面管理工作。

截止披露日,倪红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倪红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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