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刘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建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424,057,504.10 | 2,590,785,519.58 | -6.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17,833,450.11 | 1,692,763,139.48 | 1.48%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2,201,856.88 | 3.15% | 249,781,252.33 | 9.0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293,810.01 | 60.97% | 25,132,503.20 | 49.8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188,285.77 | 10.68% | 19,751,753.46 | 60.9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7,327,227.74 | -2,621.83% | 228,979,435.02 | 1,808.1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51 | 60.64% | 0.0459 | 5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51 | 60.64% | 0.0459 | 5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8% | 0.17% | 1.47% | 0.4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393,429.6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2,995.8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49,544.07 | |
合计 | 5,380,749.7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17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03% | 153,598,000 | 0 | |||||
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18% | 33,835,053 | 0 | |||||
陈颖 | 境内自然人 | 2.37% | 13,003,405 | 0 | |||||
李葛卫 | 境内自然人 | 1.84% | 10,069,500 | 0 | |||||
蒋亦飞 | 境内自然人 | 1.64% | 8,994,600 | 0 | |||||
林培 | 境内自然人 | 1.52% | 8,331,951 | 0 | |||||
汪涓 | 境内自然人 | 1.29% | 7,054,600 | 0 | |||||
邓成 | 境内自然人 | 1.28% | 7,000,000 | 0 | |||||
邱严杰 | 境内自然人 | 1.27% | 6,941,959 | 0 | |||||
李正芳 | 境内自然人 | 1.21% | 6,643,8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53,59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598,000 | ||||||
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 | 33,835,053 | 人民币普通股 | 33,835,053 | ||||||
陈颖 | 13,003,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03,405 | ||||||
李葛卫 | 10,06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69,500 | ||||||
蒋亦飞 | 8,99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94,600 | ||||||
林培 | 8,331,951 | 人民币普通股 | 8,331,951 | ||||||
汪涓 | 7,05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54,600 | ||||||
邓成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 | ||||||
邱严杰 | 6,941,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6,941,959 |
李正芳 | 6,64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43,8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萍与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刘文魁为叔侄关系;2、除此之外,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前十大股东中,李葛卫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9,366,600股;蒋亦飞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8,504,100股;汪涓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2,625,000股;邓成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7,000,000股;李正芳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6,401,8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变动 | 增减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56,125,085.46 | 96,699,271.70 | -41.96% | 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
存货 | 104,259,651.91 | 54,667,519.05 | 90.72% | 主要系产品库存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8,186,536.95 | 98,561,766.60 | -91.69% | 主要系进项留抵税额财政返还所致。 |
应交税费 | 2,666,491.75 | 5,358,905.35 | -50.24% | 主要系应缴纳税费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148,719.18 | 6,084,911.31 | -31.82% | 主要系银行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500,000.00 | 140,000,000.00 | -91.07% | 主要系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761,563.70 | -1,915,841.10 | -139.75% | 主要系外汇报表折算差所致。 |
利润表 | 本年数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增减变动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160,365.03 | 6,206,956.01 | -32.97% | 主要系城市建设维护税等附加税减免所致。 |
管理费用 | 35,442,423.59 | 26,844,827.50 | 32.03% | 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24,867,703.73 | 13,390,865.28 | 85.71% | 主要系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2,551,956.51 | 1,092,326.23 | 133.63% | 主要系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5,857,382.46 | -100.00% | 主要系去年同期计入营业务收入的政府补助资金改为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63,135.83 | 558,652.02 | -88.70% | 主要系本年无违规罚款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95.87 | 797,549.69 | -99.98% | 主要系2018年费用研发支出增加,加计扣除可抵减额较多所致。 |
现金流量表 | 本年数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增减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979,435.02 | 12,000,056.19 | 1808.15% | 主要系本期收回销售商品款、政府补助及税费返还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027,027.00 | -134,866,754.01 | -62.16% | 主要系固定资产购置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714,438.11 | 78,788,010.51 | -376.33% | 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较多所致。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812,156.15 | -7,579,463.27 | -89.28% | 主要系2018年汇率变化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参见下表披露索引。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 2018年04月28日 | 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
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 2018年04月28日 | 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 2018年05月16日 | 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5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
关于TPI薄膜碳化技术改造项目试生产成功的公告 | 2018年07月17日 | 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7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刘萍(包括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本公司/本人(包括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保证在发行人依法存续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营或与他人合资、合作、参股经营)从事与发行人构成竞 | 2011年09月2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向发行人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和/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本公司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发行人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如违反本承诺函,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本公司/本人不利用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 |||||
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允和 | 2011年09月2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如因未履行此项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对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萍、王李懿,监事邹盛和及核心技术人员刘文魁(王李懿、邹盛和已离任) | 关于股份转让的承诺 | 除三年的股份承诺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 | 2011年09月20日 | 长期有效 | 刘萍、刘文魁严格履行 |
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
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承担税收追缴风险的承诺 |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若税收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补缴因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免征及少征的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发行人在发行上市前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 2011年09月2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承担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风险的承诺 | 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为职工补缴的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 | 2011年09月2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或损失,丹邦投资集团愿在毋须发行人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补缴金额和相关所有费用及/或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00% | 至 | 60.00%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791.1 | 至 | 4,059.78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537.36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预计2018年,公司订单量有所增加,整体业绩有一定上升。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萍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