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9年3月6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