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一、 减资事项概述
2018年9月12日,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24名《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计87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42,756,144股变更为741,883,14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因此而相应减少。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8年7月5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18)第5145号验资报告。2018年7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已回购股票共873,000股的注销。2018年7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27日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工商变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近期已经办理完毕,并取得了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肆仟贰佰柒拾伍万陆仟壹佰肆拾肆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肆仟壹佰捌拾捌万叁仟壹佰肆拾肆元
除注册资本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