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告知函
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有关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