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吕强先生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进行了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一)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原因 |
吕强 | 是 | 2,050,000 | 2018年9月4日 | 2019年1月29日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99% | 0.50% | 补充质押 |
吕强 | 是 | 6,830,000 | 2018年9月4日 | 2018年11月21日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1% | 1.66% | 补充质押 |
吕强 | 是 | 4,400,000 | 2018年9月4日 | 2019年1月24日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3% | 1.07% | 补充质押 |
合计 | / | 13,280,000 | / | / | / | 6.44% | 3.24% | /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6,194,0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4%,吕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84,40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93%,占公司总股本的20.57%。
(三)股东目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吕强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