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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8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9-43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方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2019年5月17日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313,142,513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770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1,670,391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3.727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472,122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432%。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32,6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42,5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7%;9,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07,640,6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30%;反对5,501,8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650,59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901%;5,501,82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09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08,505,8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93%;反对4,636,6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0,515,79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001%;4,636,624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99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02 发行规模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0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05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06 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07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11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12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18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19 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2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审议通过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三)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六)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七)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42,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5,152,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各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8~第1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第1~第7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26日、2019年2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其内容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2、律师姓名:陈志军、曾彩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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