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信永中和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年度的审计工作。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2019年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5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三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