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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1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2019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实施进度再次进行延期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69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5元,募集总金额为人民币:

1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44.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755.9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85,099.82万元、超募资金净额80,656.09万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8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157号)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项目备案相关文件
1营销网络建设58,753.5258,753.52顺发改(2011)3号
2北京生产基地改扩建13,971.7613,971.76顺发改(2011)1号
3设计展示中心建设6,857.926,857.92朝发改(2011)43号
4信息系统提升建设5,516.625,516.62顺发改(2011)2号
合计85,099.8285,099.82

二、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进度调整原因1、“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原计划在公司现有生产厂址进行技改扩建,利用部分原有工艺设备,购置先进成熟的工艺设备及公用工程设施,形成年产60万件/套(即新增50万件/套)的品牌服装生产能力。但是,公司为加快生产能力提升,及时满足市场销售需求,在不影响工厂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公司在顺义区裕华路空港段24号地块(京顺国用(2010出字)第00132号)上进行新工厂建设。新工厂建设使用面积14,000米?;生产管理人员400名;年生产能力20万件/套;累计投入3,445万元。新工厂于2012年4月20日正式投入生产。由于新工厂与募投项目地址不一致,实施方式也有所区别,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进行建设,完全以自有资金进行开展。因此,公司生产能力得到很大提升,但“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建设未有实际进展。

2、2013年7月29日,公司取得北京市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京国土顺【2013】176号),2013年12月23日,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京顺国用【2013出】第00172号)。该土地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荆卷村西。土地使用权面积76,654.4平方米;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出让年限为 50 年,终止日期为2063年11月14日。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上述土地地址,进行投资建设。

3、“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周期原招股说明书承诺为2年,201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由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朗姿服饰有限公司,并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调整延期3年。

4、201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司将“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北京朗姿服饰有限公司变更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5、因受项目规划报批及建设审批流程的影响,经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公司对“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实施计划再次进行延期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18年12月31日。

6、经过公司的多次申请和报批,“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于2017年3月22日取得《建筑公司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经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至2019年6月30日。

7、本项目拟投入13,971.76万元,截止2019年6月13日,累计已使用11,694.13万元,尚余7,090.62万元(含利息收入),投资进度为83.70%。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但相关设备及其配套工程尚未完成,预计整个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延至2020年年中。

三、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内容

因上述原因导致“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未达到原计划建设的要求进度,为最终完成该项目,结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规划,公司现拟对该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原计划完成时间调整后预计完成时间
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2019年6月30日2020年6月30日

该项目原计划2019年6月30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但根据目前该项目实施进度及规划,预计该项目将于2020年6月30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延期调整,该项目原资金使用计划与招股说明书使用计划一致,继续遵循该项目可研报告中的各项指标要求执行。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延期。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对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延期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基于审慎的原则作出的。本次

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延期调整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关于“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进行适当调整投资进度。本次调整的审批程序合法,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有利于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投向更加合理、规范。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项目原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分析论证,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亦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朗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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