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发来的解除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股) | 质押 开始日 | 解除 质押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申东日 | 是 | 3,314,550 | 2018-12-20 | 2019-4-12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9% | 个人融资需要 |
2018年12月20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19,88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97%)质押给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0日,质押期限为12个月。2019年4月12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质押的股份3,314,550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96,2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06%。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之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35,160,55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8.8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7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46,0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61.50%,其中,申东日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35,160,550股,占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4.94%,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未进行股权质押。
二、备查文件
1、股权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