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发来的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股) | 质押 开始日 | 解除 质押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申东日 | 是 | 6,450,000 | 2019-4-4 | 2020-4-3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29% | 个人融资需要 |
2019年4月4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6,45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61%)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4月4日,质押期限为12个月,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96,2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06%。本次股份质押之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38,475,1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70.5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6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46,0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61.50%,其中,申东日先生所持有
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38,475,100股,占其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6.29%,申今花女士、申炳云先生未进行股权质押。
二、备查文件
1、股权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