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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7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账户。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18年8月9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并于2018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详情请查阅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19年1月16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000,0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最高成交价为5.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4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13,693.1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回购实施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持续推进回购股份计划。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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