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
公司六名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浦宝英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
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 2018 年
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联能源”)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预计新增金
序号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额(不超过)
1 协联能源 替代发电 5,200
2 协联能源 向公司购买电力 15,000
合计 20,200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浦宝英女士、张顺福先生和徐国群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