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1月 26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相君先生的通知,获悉: 吴相君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650,000股于2014年11月25日质押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质押初始交易 日为2014年11月25日,质押期限为一年,该笔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11月25 日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相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23,656,264股股份,占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21.95%。本次质押股份4,6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76%,占公司总股本的0.83%;累计质押股份20,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1 月 26 日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4-11-27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