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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华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1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点点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DianDian Interactive Holding
40%股权、Jingyao International Limited、Huaco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及
Huayu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分别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公司本次交易已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菁尧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217 号),本次交易的相关交割工作仍在实施过程中。
    根据现行有效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经审慎分析,特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交易之现金对价的议案》和《关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实施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交割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之
现金对价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现金对价,其中钟英武人民
币 3,400 万元、关毅涛人民币 600 万元,待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前述先
行支付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际情况和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人民币 4,000 万元
的现金对价。
    二、关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实施本次交易交割的议案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襄阳鼎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襄阳锐创达信息科技有限
公 司 、 宁 夏 邦 诚 盛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的 境 外 全 资 子 公 司 Bangchengsheng
International Limited 和 宁 夏 金 盛 泽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的 境 外 全 资 子 公 司
Jinshengze International Limited 承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点点开曼、菁尧国际、华聪
国际及华毓国际相关股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实际情况和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由上述公司全资子公司承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相关
股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梁飞媛                王
    陈卫东                胡
    张杰军                梁
                                                      2018 年 1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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