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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9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因出差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宏哲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张海林先生、冯儒先生、陈健富先生、白静女士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活灵先生自愿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额度有效期12个月。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接受冯活灵先生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额度12个月内有效,每笔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为0%,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就上述借款事项与冯活灵先生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通过。董事张海

林先生、陈健富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经审议,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贷款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内容以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以其位于三亚市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A41-1/2地块【面积为66,666.5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13)字第00797号】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活灵先生将以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股份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海林先生及其配偶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其他具体内容均以签订的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具体贷款、抵押、质押、担保手续及文件的签署由公司管理层实施办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公司本次贷款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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