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接
到控股股东吴培服先生、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恒投资”)及宿
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智成”)的通知,获悉吴培服先生、
启恒投资、迪智成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给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权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补充质押 质押开始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股数 日期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东吴证券
吴培服 是 726 万股 2018-2-5 2018-3-7 股份有限 2.3% 补充质押
公司
宿迁市启恒投 东吴证券
是 223.5 万股 2018-2-2 2018-2-20 股份有限 3.67% 补充质押
资有限公司 公司
宿迁市迪智成
东吴证券
投资咨询有限 是 700 万股 2018-2-1 2018-11-2 股份有限 11.51% 补充质押
公司
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吴培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5,946,9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2%。本次质押后吴培服先生累计已质押公司股份 189,26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59.90%,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7%。
启恒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60,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本次质押后,启
恒投资累计已质押的公司股份为 60,835,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9%,
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
迪智成持有公司股份 60,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本次质押后,迪智
成累计已质押的公司股份为 53,15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87.36%,占公
司总股本的 4.60%。
3、以上股票质押为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吴培服
先生、启恒投资、迪智成质押的股份目前均不存在平仓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