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双星新材: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22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方案为:以2017年4月18日总股本889,444,6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7,788,893.62元;以公司总股本889,444,68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66,833,404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56,278,085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
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9,444,68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
0.2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
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89,444,68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56,278,085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6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
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28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36                  吴培服
    2                01*****174                      吴迪
    3                08*****393       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                08*****420          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大华
    5                08*****344
                                              沃盈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6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6 月 28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股(股)      数量(股)      比例(%)
                     354,472,236     39.85        106,341,671        460,813,907         39.85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34,972,445     60.15        160,491,733        695,464,178         60.1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89,444,681        100       266,833,404        1,156,278,085       100
      合 计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156,278,085 股摊薄计算,2016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11 元。
     九、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
     咨 询 人:吴 迪
     电       话:0527-84252088
     传       真:0527-84253042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