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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7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9-04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19年5月16日下午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2019年5月16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25,835,380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362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75,335,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8758%。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499,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86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542,0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143%。

8、公司部分董监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 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 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5,835,180股(其中现场投票975,335,726股同意,网络投票50,499,45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25,835,180股(其中现场投票975,335,726股同意,网络投票50,499,45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25,835,180股(其中现场投票975,335,726股同意,网络投票50,499,45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25,835,180股(其中现场投票975,335,726股同意,网络投票50,499,45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5,835,180股(其中现场投票975,335,726股同意,网络投票50,499,45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6,541,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6%。

6、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薪酬的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025,835,180股(其中现场投票975,335,726股同意,网络投票50,499,45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6,541,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6%。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5,829,080股(其中现场投票975,335,726股同意,网络投票50,493,35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9%;反对6,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9%;弃权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6,535,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7%;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6%。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3,771,104股(其中现场投票975,335,726股同意,网络投票48,435,378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77%;反对2,064,07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21%;弃权2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4,477,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308%;反对2,064,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66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5,835,180股(其中现场投票975,335,726股同意,网络投票50,499,45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6,541,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6%。

10、审议 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5,835,180股(其中现场投票975,335,726股同意,网络投票50,499,45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6,541,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6%。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5,835,180股(其中现场投票975,335,726股同意,网络投票50,499,45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6,541,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6%。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欧阳辉先生、陈智先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对2018年年度独立董事的工作进行了汇报。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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