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 月 18 日,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知,公司控 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将其持 有的公司 54,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全支行(以下简称“瑞丰银行”),上述股份质 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毕,质押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7 日起至日月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 续之日止。 经问询,日月集团此次股份质押用于向瑞丰银行融资。截至本公 告日,日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58,172,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6%。日月集团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 54,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的 34.14%,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3%。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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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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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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