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8月11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21日采用传签及传真相结合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发出表决票8份,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