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17 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各监事发出。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以传签方式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 3 份,收到有效表决票 3 份。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大股东增加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向大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在原 1.5
亿人民币的借款额度之上增加借款,累计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期限一年,
在借款额度范围内,公司可随借随还,借款利率以不超过大股东取得的资金成本计
息,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本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公
司资金结构,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
合理的原则,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