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股份的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江淦钧先生及柯建生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姓名
股东 姓名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 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补充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
江淦钧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5,000,000 | 2019年2月1日 | 2019年4月4日 | 2.67% | 补充质押 | |||
柯建生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 5,000,000 | 2019年2月1日 | 2.82% | 补充质押 | ||||
合计 | - | 10,000,000 | - | -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1)截 止至公告日,江淦钧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87,063,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26%,累计质押股份数为3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6.04%,占公司总股本的3.25%。
(2)截 止至公告日,柯建生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77,12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18%,累计质押股份数为3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6.94%,占公司总股本的3.25%。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情况。江淦钧先生以及柯建生先生本次股份质押是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