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
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过全面、认真地审阅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
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王方华 独立董事:谢荣 独立董事:姚毅
日期: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