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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9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5:00至2018年10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3.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23人,代表股份373,121,5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2602%。

①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258,569,9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2860%。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114,551,6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9743%。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4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0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0,357,1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361%。

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庞晓楠律师、李哲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在3.5亿元额度内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1.1回购股份的方式表决结果:同意373,106,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

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342,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回购股份的用途表决结果:同意373,106,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342,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表决结果:同意373,043,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62,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279,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62,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1042%。

1.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表决结果:同意373,106,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342,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表决结果:同意373,106,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342,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回购股份的期限表决结果:同意373,106,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342,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决议的有效期表决结果:同意373,043,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78,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9%;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279,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8%;反对78,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表决结果:同意373,106,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342,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0%;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91,862,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3%;

反对78,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279,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8%;反对78,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91,862,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3%;

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62,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279,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0%;弃权62,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2%。

4、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73,043,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

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62,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279,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8%;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0%;弃权62,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2%。

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73,043,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

反对78,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279,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8%;反对78,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所涉议案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庞晓楠律师、李哲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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