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惠博普: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0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2019-057债券代码:112374 债券简称:16华油01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特别提示: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8月23日支付自2018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22日期间(以下简称“本计息年度”)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本期债券的兑息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22日,摘牌日为2019年8月23日。凡在2019年8月22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2019年8月22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根据《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华油01。

3、债券代码:112374。

4、发行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债券余额为人民币4.205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号”文核准公开

发行。

8、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的第2年末,本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200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年利率为7.50%,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1年内固定不变。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2018 年7月27日、2018 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10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付息日:2017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8月23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9 年8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8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

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兑息兑付方案

每手“16华油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5.00元(含税),兑付本金人民币1,000.0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07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0.00元,兑付本金人民币1,000.0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060.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5.00元,兑付本金人民币1,000.0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075.00元。

三、本次债权登记日及兑付兑息日

1、本年度计息期间:2018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22日

2、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2019年8月22日

3、兑付兑息日:2019年8月23日

4、本期债券摘牌日:2019年8月23日

四、本次兑息兑付对象

本次兑息兑付对象为截止2019年8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2019年8月22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2019年8月22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

五、本次兑息兑付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息兑付。在本次债券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本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息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利息及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息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及本金。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8月23日摘牌。根据本公司“16华油01”《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至2019年8月23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8月22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

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11层1212联系人:张中炜、王媛媛联系电话:010-82809807传真:010-82809807-811邮政编码:100088

九、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联系人:许丹电话:010-65051166传真:010-65059092邮政编码:100004

2、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连晓娟联系电话:0755-88668923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