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9-03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建立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铜、银期货合约。
2、预计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公司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四、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进行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与客户锁定的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五、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内部控制、技术、客户违
约、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外的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铜、银期货合约,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与客户锁定价格的材料数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
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
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这是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必要手段。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