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精工”或“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春兴精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一)查询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以及相关采购合同,并现场观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
(二)审阅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4号文)的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078,99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65元,共募集资金1,120,162,292.10元,扣除发行费用38,364,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1,798,292.10元。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4日出具的会验字[2017]0489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2018年直接投入新建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15万套项目585,000.00元;(2)2018年直接投入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18,470,507.84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1,640,213.33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580,158,078.77元,公司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3,356,623.43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实际余额差异原因为:①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净收入3,198,544.66元(其中利息收入1,853,546.37元、手续费13,956.73元、理财产品收益1,358,955.02元);②根据2018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80,000,000.00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2月,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账号为:488469721724。账户金额25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7年2月,公司、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常熟”)、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010122000997079。账户金额282,293,7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11月,鉴于“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
实施主体已由春兴常熟变更为惠州春兴,春兴常熟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户:75010122000997135,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完成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除注销的春兴常熟账号75010122000997135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017年2月,公司、春兴常熟、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89040154500000147。账户金额为556,618,592.1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15万套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公司专户中的资金将按项目进度逐步划入公司的子公司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开立的专户中予以使用,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的专户账户为:
89040154500000155,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应当遵守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2018年4月,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010122000997079,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公司专户中的资金将按项目进度逐步划入公司的子公司惠州春兴开立的专户中予以使用,惠州春兴的专户账户为:75010122001070791,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惠州春兴应当遵守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2018年4月,公司、惠州春兴、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惠州春兴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园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户
名称: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账号89040078801200000335,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75010122000997079 | 334,182.24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89040154500000147 | 63,984.27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488469721724 | 152.47 |
春兴精工(常熟)有 限责任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75010122000997135 | 已注销 |
春兴精工(常熟)有 限责任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89040154500000155 | 21,304.51 |
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75010122001070791 | 2,936,999.94 |
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园区支行 | 89040078801200000335 | - |
合 计 | 3,356,623.43 |
四、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01,640,213.33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春兴精工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及其他违规使用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春兴精工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蓉 张俊青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08,179.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05.5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8,256.2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164.0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4.61% | ||||||||||||
承诺投资 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建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15万套项目 | 是 | 58,786.86 | 34,923.59 | 58.50 | 58.50 | 0.1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 | 是 | 28,229.37 | 48,256.24 | 1,847.05 | 25,105.52 | 52.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 | 2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2,016.23 | 108,179.83 | 1,905.55 | 50,164.02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 及“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15万套生产项目”的投资项目建设期由2018年2月28日延长至2019年2月28日。具体情况如下: 延长“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建设期的原因: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将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至惠州,因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导致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 延长“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15万套生产项目”建设期的原因:基于当前行业需求、市场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审慎投资的原则,为确保投资项目的稳健性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公司相应放缓了项目投资进度,因此延长了项目建设期。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报告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8,000.00 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发生额为3,900万元,并于2018年12月前已全部赎回,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剩余募集资金扣除补充流动资金后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建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15万套项目 | 新建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15万套项目 | 34,923.59 | 58.50 | 58.50 | 0.1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 | 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 | 48,256.24 | 1,847.05 | 25,105.52 | 52.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83,179.83 | 1,905.55 | 25,164.02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2017年12月6日及2017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春兴”)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实施地点由:常熟春兴位于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翁家庄工业园的新 |
购土地变更为惠州春兴位于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宫庭村第九小组鱼龟湖的工业区内。 2、调整“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及“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15万套生产项目”投资金额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15万套生产项目”及“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15万套生产项目”的投资金额作如下调整: (1)调减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计划募集资金的差额3,836.40万元;(2)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20,282.49万元,该调减金额增加至“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 (其中包括该项目截至2017年12月28日已支付募集资金14,024.16万元采购的设备,该等设备调配至“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使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新建年产智能互联设备精密结构件470万件生产项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将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实施主体变更至惠州,因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导致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 2、“新建年产移动通信射频器件115万套生产项目” 基于当前行业需求、市场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审慎投资的原则,为确保投资项目的稳健性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公司相应放缓了项目投资进度。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