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8月24日在公司6号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俊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相关的审批手续;超募资金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