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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1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

[2019]京会兴专字第13000157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发来《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248号)收悉。根据贵部要求,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2018年末,公司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3,745万元,借款对象为微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投资者反映,截至2019年5月末,公司对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存在1182.2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未予兑付,相应票据已陆续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到期。

(二)年报显示,2018年末,公司存在应付银行承兑汇票21.66亿元,不存在应付商业承兑汇票。请公司结合前述投资者所述逾期票据的自查情况,说明公司2018年末应付票据科目余额是否准确、完整。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情况介绍

经公司自查,2018年末,公司存在承兑汇票21.66亿元,其中包含商业承兑汇票2,000万元,存在年报附注列示不准确的问题。

应付票据列示

种类期末金额(万元)
商业承兑汇票2,000.00
银行承兑汇票214,600.00
合计216,600.00

2、会计师核查过程

会计师针对应付票据的准确、完整,进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检查票据登记簿、银行回单、商业承兑票据票面信息等证据,以及对应的账务处理。

(2)复核银行询证函回函以及企业征信报告的相关内容。

3、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应付票据披露的明细项信息有偏差,但报表项目期末余额准确、完整。

二、2018年末,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物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物流”)的投资金额为500万元,重机物流的主业为销售、运输等。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显示,重机物流2018年对公司存在资金占用发生额22.81亿元,年末占用余额为1.38亿元。请公司结合重机物流的主业情况和资产规模,说明重机物流2018年前述资金占用的发生原因及商业实质,相应资金的具体流向,相应资金是否直接或者间接流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在林州区域(方圆1公里内)有三个经营实体,分别为母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和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此三个经营实体每年采购量巨大,总量在15亿元以上,且部分采购品种接近。为了降低人工成本,同时也能享受规模采购的优惠,公司将此三个经营实体的采购部门进行了合并,人员进行了精减,由重机物流负责三个公司的主要采购业务。

重机物流公司作为公司的进销物流公司,也负责部分代收销货、代付采购款,同时,其作为公司上游供应商,被指定为银行融资的受托支付对象,使得非直接的经营性交易资金流动巨大。如下表:

款项性质用途金额(万元)
代付采购款支付货款29,586.78
流动资金贷款贷款资金受托支付43,280.00
票据业务融资承兑及信用证收款人155,250.00
合计228,116.78

重机物流年末占用余额为1.38亿元,相应资金的主要具体流向如下表:

单位名称与上市公司关系金额(万元)备注
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供货商/全资子公司6,925.81预付铸锻件款项。铸锻件采购类似于钢材的采购,按照钢材采购的行业惯例,需要支付预付款,且先款后货。重机铸锻是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为上市公司配套铸锻件,其他外部业务较少,所以上市公司需要支付预付款项。
安阳苹沪特钢有限公司供货商/非关联方3,186.97预付采购钢材款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融机构/非关联方3,000.00保证金
大同市恒昌益瑞能源有限公司供货商/非关联方770.20预付原煤款
合计-13,882.98-

从上表可以看出,重机物流所占有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正常的采购款项,没有直接或者间接流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2、会计师核查意见

重机物流2018年资金占用的发生原因合理,未发现相应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流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四、2018年末,公司应收商业承兑票据2.45亿元,未计提坏账准备。2018年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年末尚未到期的应收商业承兑票据6.49亿元。

(一)请公司结合商业承兑票据前五名收款对象的财务信用情况,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商业承兑票据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

公司2.45亿商业承兑汇票主要承兑人为林州军静物流有限公司、林州富超贸易有限公司,承兑期限为一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且两家公司在以往交易中未出现逾期情况,所以判断不会发生坏账,故没有计提坏账准备。

2、会计师核查意见

商业承兑票据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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