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
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参加监事
三人,达到法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林州重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辽宁通用重型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放弃此次增资优先认缴权主要是综合
考虑了公司自身情况和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现状
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放弃参股公
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
公司和林州琅赛科技有限公司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融资业
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各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为子公
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