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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5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
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经认真讨论,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列席了报告期内的 11 次
董事会会议,参加了 3 次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
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外担保、关联方资
金占用、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建立和实施、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
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 2016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提供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7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
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
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及时对外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吕江林作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
监事赵富军、李荣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简历附后)。
    拟任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
事也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
    吕江林先生,男,汉族,1972 年 3 月生,河南省林州市人,中
共党员,高中学历。曾任河南安阳史家河企业集团劳资部科长、会计、
分厂会计、主管,河南华发铝型材股份有限公司氧化车间副主任、生
产技术部技术科长,河南华发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林州重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科长、技术处处长、研究所副所长、
总经理助理兼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吕江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9900 股, 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199%,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二、职工代表监事
    1、赵富军先生,男,汉族,1974 年 1 月生,河南省林州市人,
大专学历。曾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处副处长、林州重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处处长,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煤装备
业务部部长,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支护设备所主任
设计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富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赵富军先生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监事的情形。
    2、李荣女士,女,汉族,1974 年 8 月生,河南省林州市人,中
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绿地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出纳、
主管会计、财务科科长,中农颖泰林州生物园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法务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荣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荣女士与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
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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